县司法局:评选道德模范传递正能量
2014-08-21 10:21:02          编辑:唐亦琦 | 作者:唐亦琦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360

  

 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,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,7月以来,县司法局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,树立了行业榜样,传递了“正能量”。

 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启动目的。为加强组织领导,该局制定活动实施方案,成立评选领导小组,主要围绕“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”精神,推选一批社会公德模范、职业道德模范和家庭美德模范,引导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、工作中做一个好职工、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,使践行道德规范成为司法行政系统每一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。

  二是精心组织评选,选树“三德”模范。由各司法所、公证处、法律援助中心、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服务所、司法鉴定所、局各股室进行海选,分别填表推选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“三德”模范候选人1-2人,填好表格统一交政工室,再经统计选票,报局党组研究决定。经规范推荐、严格考核评选出社会公德模范2人,职业道德模范4人,家庭美德模范2人,并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
 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,巩固评选成果。该局以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契机,完善评选办法,建立长效机制。同时将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材料装订成册,在全系统发放,让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道德模范,争当道德模范。8月底在全系统举办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,通过“身边人讲身边事,身边人讲自己事,身边事教身边人”,大力宣讲道德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和崇高品质,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向道德模范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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